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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卖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与中介公司打交道需要注意什么 中介租房发生纠纷哪个部门处理
2021年5月24日  西青律师

  潘星光律师,北京朝阳区酒仙桥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签订卖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与中介公司打交道需要注意什么

与**公司打交道时还需要注意: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性。因此,委托**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

无效房介条款你有权说“不”在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的委托人都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交易的。委托人和**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义务关系。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公司通常在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并制定出一些“一边倒”的合同条款。在发生纠纷后,许多委托人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便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解决问题,至于自己的损失便只有自认倒霉了。殊不知,并不是任何合同条款对委托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赋予了委托人对无效条款说不的。

无效条款一:“自己交易条款”

所谓“自己交易条款”,就是指**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约定在**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在**公司不愿以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为地将买卖双方隔开。在交易行情高涨时,**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由终止合同。如此一来,**公司将交易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委托人。

其实,委托人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依据《合同法》的,居间人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与委托人直接进行交易。而房屋**公司在法律上就属于居间人。因此,**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自己交易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属于无效条款。在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宣告**公司的购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房屋再次出售;在房价大幅下跌时,买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样可以宣布**公司的售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购房款以购买价格更为便宜的房屋。

无效条款二:“无效果付酬条款”

所谓“无效果付酬条款”,就是指**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即使未达成房产交易,委托人也应当向**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实践中,**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交易金,并和委托人约定,即使交易不成功,这部分金也不予退还。许多委托人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非但不认为自己可以拿回已经预交的交易金,反而在合同应当恪守的中选择了放弃。

其实,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拿回交易金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法》,“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这种两分式的立法模式排除了**公司与委托人另行约定报酬支付条件的。因此,**公司与委托人订立的“无效果付酬条款”是无效的。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要求**公司返还预缴的交易金,而**公司只能扣除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该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由**公司通过加以证明。

赎楼

房产应在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贷款债务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如房产已抵押应先还清贷款赎出房产证方可交易,否则不能交易

如无法自还贷款,可通过中介借款付利息的方式或寻求其他帮助下进行交易,或在找到合适买家的情况下进行协商交易

赎楼还款的相关:

1.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累积还款等方法来归还贷款本息。

2、利率调整

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利率调整,不调整贷款利率,继续执行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借款合同约定,签订借款合同后与银行发放贷款期间,如遇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帐户开立时执行最新贷款利率。

3、分期还款计划调整

贷款发放后,若贷款利率变化,在下年1月1日进行利率调整,并按当日未到贷款余额、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与剩余期限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

提前还款后,提前还款额达到贷款行的额度后,可以选择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或不改变分期还款额继续还款。

4、首期还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采取分期还款方式时,一般采取按期计息方式。在放款当期一般并不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而采取于下个结息期归还应还款项。一般将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日当期实际加计下个结息期为贷款首期。

5、提前贷款的原则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具有一定能力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应视同借款人违约,需要时银行可收取违约金。

提前还款的前提条件:借款人以前贷款不拖欠,且以前欠息、当期利息及违约金已还清;若有拖欠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情况,应先归还拖欠及当期利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根据原合同利率按实际使用期限结计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在借款期内,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后,经贷款行同意,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也不再调整。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的,经贷款行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期限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照实际占用计收览信息。

6、延长贷款期限的原则

借款人因某种原因,需要延长贷款还款期限,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交《个人住房借款延长期限申请书》和相关证明;

条件:一是贷款期限尚未到期,二是延长期限前借款人必须先清偿其应付的贷款利息、本金及违约金。

借款人申请延期只限一次;

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7、贷款利率及还款额详情请见还款方法

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法,但一笔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细节请咨询购房楼盘贷款相关人员。

客户看房须注意几点

一.客户看房很重要

1、要想将房子卖个好价客户看房第一印象很重要

卖房前先将房子修饰或打扫一番给人一个舒适家的感觉,如有必要也可重新粉涮一下对于卖出的价格影响很大.

二.客观看待自己的房子

1、找出自家房子的十个缺点,十个优点。在卖房的过程中尽量扬长补短。

2、每看一个不同客户都会有不同的态度,多了解客户的态度印象表情变化,分析别人的评价客观看待问题。

三.接下来就要有耐心

1、等待扑天盖地的看房电话安排好统一看房时间

2、对自己的房子充满信心,银行贷款利率等待客户对你房子的品头论足,挑毛病

3、不同的客户和中介一便一便的和你砍价,在这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

4、适当的举例夸大一点也可抬高自己的房价。

四.最重要的:

1、中介在代理过程中有几种情况会带假客户看房:

报价价格低于市场价,中介有意收购赚取差价转卖他人,小心在这大部分中介都是办公证手续而不是正式过户,因为国家购房未满五年的要打营业税,这样一来中介哪还有利润空间,凡事小心。

为了签定代理合同,带假客户:按照行业规则往往中介需要在售房前,先与售房业主签定委托协议,可往往业主在放盘过程中是很多家**公司同时代理销售,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售房业主往往希望当遇见真正有购买客户时在签定代理协议,所以中介为了提前保障自己的安全性和利益带假客户看房以证明自己的实力后,先签定代理合同在进行全面销售。

业主一定要求中介有客再看房,其实中介也很为难没看过房很难帮推销的。

业主房子报价太高一段时间没人看只好带假客户去您家砍价。

五.对待客户的无理或给价太低不要激动保持冷静争取达到双赢。

售楼谈价的注意事项

价格一般是售房人最关心最的话题。

谈价的注意事项:

1.确定买房客户可以做主的情况下再进行深一步谈价。

往往很多购房客户在看房过程中或见面过程中经常会提及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轻易降价对业主而言并不能很快成交,往往这种人只是想先谈好一个最低价回去后好和能做主的人商量,在最终确定购买意想后在从最低价上进一步砍价。所以售房过程中业主请勿轻易叫价,讲价,降价应以被动变主动逼买房先出价或加价.

2.中介在议价过程中往往做协调工作。但作为业主而言价格是最关心的方面,所以在与买方谈价过程中最好先与中介签好代理协议,在此基础上与真正买方见面三方一起进行磋商。

3.找出房子的十大优点加以强化突出回避自己房子的不足之处

不急不噪,心平气和

凡事考虑不要立刻答应

表明态度有其他客人看也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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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西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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