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城市规划
文章列表
怎么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房能强拆吗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2021年5月22日  西青律师

 潘星光律师,北京朝阳区酒仙桥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么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房能强拆吗

怎么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房能强拆吗



一、怎么认定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在1980年4月《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这一国务院文件中,从1984年1月颁布并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起,该等用词开始见于国务院的多部行政法规上。


从我国整个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在法律层面上,对违章建筑一词并未作明确界定;但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我国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市政、环保、防洪、消防、公路、铁路、航空、港口、防震减灾、文物、园林、水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于违章建筑作出了不同的界定规则。这些规则杂乱而无序,常常混淆了一般违章与严重违法之间的法律边界,成为行政机关背离依法行政原则超越职权甚至滥用职权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之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依据。《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即物权法定原则;对于物权的否定,依法的一般原理也应当法定,故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界定尚属法律保留事项。


在拆迁征收领域,被拆迁征收人之违法建筑多为居民为解决居住困难而私自搭建的建筑物,或者农民之间转让宅基地、承包地并在其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形。对于该等违法建筑的界定,其依据的主要法律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现实中,诸多立法和执法人员习惯地将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混为一谈。为更好地区分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有必要将违章建筑作狭义理解,即:所谓违章建筑,系指违反除法律、行政法规之外的行政规章和各种制度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而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我们则称之为违法建筑。


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章建筑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未经批准、无证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确属违章建筑的;


相关法律出台前已建成的建筑物,不存在合法或者违法之说,法律出台后未办证,相关政府部门也未要求办证;


确实无证、客观上属于违章建筑,但在建造过程中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是违法;


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政府亦违法,不给办证甚至连答复都不给;


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是政府默许;


通过受让取得他人的违章建筑;


棚户区;


政府拆迁征收时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章建筑。


二、违规建房能强拆吗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


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违章建筑的结果就是可能会被强拆,所以我们在修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相关的知识,不然房子完工之后不仅会对被强拆,而且自己的生活也可能因为房子的事情弄的一团乱,最后还是自己承受损失。关于违章建筑有专业高效的法律人员能为您们提供服务,欢迎随时在线咨询。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一、“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经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中,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作出公告。这便是被征收人熟悉的征收土地公告。随后,征地项目启动,转入征地补偿安置的程序当中。被征收人在面对补偿不合理,补偿低于市场价格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上述“一书四方案”的全部内容。进而通过对其中具体内容的审查、识别来判断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程序或实体上的违法点,一旦破绽露出,便有望通过启动法律程序将整个项目的建设停滞下来,从而创建对等的谈判机会。


  二、“一书”: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同时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地籍资料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土地征收]什么是“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在征收土地中有什么作用


  “四方案”:


  1、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面积、质量等,以及符合规划计划、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情况。


  [土地征收]什么是“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在征收土地中有什么作用


  2、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以及补充耕地项目备案信息。


  [土地征收]什么是“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在征收土地中有什么作用


  3、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4、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等。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需要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还应该注意的是,以下几类土地如遇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中,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张贴公告,这便是拆迁户熟悉的征收土地公告。


  在拆迁时一书四方案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政府没有公示,我们是有权要求其进行公开的,一书四方案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工具,一般在收到批准之后,政府会主动公开一书四方案上面的内容。







来源: 西青律师  Tags: 怎么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房能强拆吗,“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潘星光——西青律师

18222584808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西青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22258480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