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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购房优惠没兑现算违约吗?如何判断阳台是否属于共有?
2021年5月20日  西青律师

  潘星光律师,北京朝阳区酒仙桥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开发商购房优惠没兑现算违约吗?

  有的人购房是受宣传广告的吸引,而有的人则是受购房优惠的吸引。但在实际购买商品房之后,才发现之前承诺的购房优惠没兑现,那现实中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吗对此,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优惠没兑现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吗

  开发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兑现其承诺,如开发商违反其承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同时提醒购房者,为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可以要求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中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约定违约。

  从《合同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只要购房者作为受要约人同意了开发商做出要约的意思,开发商的要约就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即使没有以书面形式体现,也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内容。

  然而在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楼时,基于销售的需要,往往会做出一些口头承诺,但并不将其口头承诺载人双方的购房合同条款中,或约定得不够明确,事后因未能履行承诺产生纠纷,开发商便开始否定自己当初的承诺,并以业主的要求超出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事项作为抗辩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导致购房者无法举证证明开发商当初作出承诺的证据,让购房者的权益最终无法得到保障。

  二、入住发现质量问题可索赔

  所购买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了墙体裂纹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在房屋修复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开发商应承担修复房屋期间产生的搬家费、过渡费、清洁费等损失。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赔偿因房屋修复期间所产生的搬家费等必要费用。

  在购房优惠没兑现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但很多时候购房优惠都是以口头形式作出的,因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无法进行举证,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就有必要将购房优惠明确的写在购房的相关协议中。

如何判断阳台是否属于共有?

  核心内容:如何判断阳台是否属于公共部分若阳台是共有部分,开发商可以要求拆除装修恢复原状;若是业主所有,在不危害建筑物及他人安全的合法权益下,业主可以行使权力。下面为您介绍。

  

  去年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在售房合同的附件《房屋平面图》上标明厨房带一个工作阳台。交房后,我对这一工作阳台进行了装修。但几个月后,开发商却提出该工作阳台是小区的消防通道,应是全体业主的共用部分,要求我拆除装修并恢复原状。请问,开发商的要求合法吗

  

  要解决你的问题,首先要判断这一工作阳台的归属。在你手中持有的《房地产权证》的附图中,如果记载了该部位为你所购买房屋的专有部位,且你在行使该部位权利时,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没有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则开发商无权要求你拆除装修、恢复原状。

  但是,如果该工作阳台为小区业主的共用部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用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小区的共用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对此部分面积开发商无权擅自处分。开发商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位擅自转让,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在此种情况下,你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关于转让工作阳台的部分无效,合同其他部分如出售房屋的位置、价格等约定仍然有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所以,如果该工作阳台是小区的共用部分,因此造成合同部分无效,你对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来源: 西青律师  Tags: 开发商购房优惠没兑现算违约吗,如何判断阳台是否属于共有


潘星光——西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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