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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与沙盘模型不一致开发商是违约吗?买卖新房的税费什么时候交?
2021年5月24日  西青律师

 潘星光律师,北京朝阳区酒仙桥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现房与沙盘模型不一致开发商是违约吗?

有些人跨区买房,或是异地买房的,在实地查看的时候,首先会看到开发商提供的房产广告、沙盘模型。相比于广告,沙盘模型因为有实物展示,所以显得更加清晰。但是,沙盘模型到底不是现房,有些购房者在看了沙盘模型后,再去查看现房的时候才发现两个不一致。

其实如果沙盘模型与现房存在明显不一致,开发商事前对此又无显著说明的,那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找个例子,比如开发商在沙盘中标明房屋存在停车位,但现房却是没有停车位的,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等合约前对此又无相关说明,开发商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实际中,缔约过失责任按如下认定:

1、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不同。违约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其过失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在合同还未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有过错的一方才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承担先合同义务,包括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瑕疵告知义务、重要事实告知义务、协作与照顾义务等。我国合同法规定,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都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责任人的过失导致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害,缔约过失行为直接破坏了与他人的缔约关系,损害的是他人因为信赖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而遭受的损失。

开发商拿的沙盘模型与现房不一致的,开发商不承担违法责任,而是违约责任。但是,想要认定沙盘模型与现房之间存在的误差究竟属不属于违约,就要具体确定实际不一致的地方到底有多大。如果跟开发商之间确定不下来责任的,建议最好就是找个专业的律师。

买卖新房的税费什么时候交?

在新房交易中,不是你交房我付钱,然后办理产权证书就可以完事的了。按规定,买卖新房的,你还得交一定的税费。通常上,你购买商品房,除了需要交纳必要的购房款外,还需要支付契税、房屋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物业管理费、交易手续费等费用。

要是你是通过中介的交易,那还需交纳代理费、过户费、评估费等费用。

另外,买卖没有满五年的新房,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这里缴纳的比例为:按现转让价减房产原值的差额,再减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税率是20%。另外,个人转让除房改房外的其他住房,就需要同时满足自用5年以上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两个条件,这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现在各个城市的购房政策大同小异,因此,买新房后,交税费的时间通常为以下几种:

1、签订购房合的同时缴纳税费,如印花税等。

2、在办理购房贷款时,交纳相关税费,如律师费,中介费及住房保险费等。

3、办理入住时,交纳相关税费,如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资金。

4、办理产权证时,交纳相关税费:契税,买卖合同印花税等。

对于这些费用的分担,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但实践中一般以买方负担为主,也就是你支付。而且,通常中卖房的都要求买家承担所有过户税费,卖家只是给予配合。另外,在协商价格时也会考虑这个因素,所以,实际中更多是双方自由协商的结果。

最后,在买卖新房中,就税费的承担上,卖家经常会要求买家全负担。如果是还有卖家需要承担的一部分,那么买家负担了就是一种损失,如果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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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西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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