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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2021年4月8日  西青律师

 潘星光律师,北京朝阳区酒仙桥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核心内容: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下面由的为您介绍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和所需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成立筹备组

  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

  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司盖章);

  4、物业区域的规划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验收材料;

  5、筹备组工作计划书或议事日程表、筹备组每次会议记录;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公告及《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告;

  8、业主身份确认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确定公告;

  9、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及候选委员条件公告;

  10、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

  11、选票样式和选票发放、选票回收、选票验票、选票唱票、选票统计的办法公告;

  1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公告;

  13、业主大会会议签到册。

  上述全部资料应当由全体筹备组成员必须签字认可。

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呢针对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的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关于业主维权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二、业主不合理的维权形式

  1、非暴力的不合作或对抗手段。这类方式可谓五花八门,包括:自制并张贴标语、横幅揭露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劣迹;,拒交物业管理费用,静坐,集会,游行示威,阻碍开发商售楼和施工,自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等等。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且颁布了相关法律条例,但业主们的上述行为鲜有依法进行,大多演变成妨碍甚至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个别人还受到治安管理条例的处罚,结果得不偿失,与其合法的初衷背道而驰。

  2、暴力手段。出现交涉不成的情形时,业主们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之间常常爆发肢体冲突,甚至是大规模的殴斗,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最原始也是最无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却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屡屡出现,非常令人遗憾。

  三、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1、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法律途径

  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3、其他途径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

  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无权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会有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促使了法律法规的健全,从而保障了人民生活的质量。要是您对我国法律法规存在有疑惑,欢迎您进入进行法律知识的咨询。选择我们,您们的权益将会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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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西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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