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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手续及相关注意事项
2021年4月2日  西青律师

 潘星光律师,北京朝阳区酒仙桥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分家析产房产过户

  我们知道,在农村如果家里有两个或者多个子女,当子女成家后是会进行分家的,也就是对家里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子女分完家后,像房屋这种不动产是要去进行过户的。那么分家析产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需要遵守什么原则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写分家协议书;

  写一份分家析产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说明家庭成员经协商同意把全家的房屋所有权析产到家庭成员小Q的名下,签字捺印;

  2、居委会核实;

  向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出具证明,居委会通过调查问询,证明此事属实,在分家协议书上盖章,证明协议内容属实;

  3、房产测绘;

  所有家庭成员带着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4、房产受理;

  所有家庭成员带着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确权审批表、测绘图,到房管部门申请房产姓名变更;按相关法定程序,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逐一问询家庭成员,确认无误后受理;

  5、领证;

  7个工作日后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费,领取房权证。

  二、分家析产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三、分家析产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相区别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对于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的纠纷,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如果调解处理时将上述两种情况混淆,就难以区分各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难以在当事人之间找准平衡点。

  2、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3、把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相区别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产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可适当多分,同时给予老年人适当照顾。

  4、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相区别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5、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财产相区别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予以处理。

  6、把可分割财产与不宜分割的财产相区别

  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有可分与不可分的区别,在分割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用途及财产所有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法:

  实物分割

  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经济用途和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或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不愿意采取实物分割方法的,可将共有财产作价变卖,各共有人取得相应的价金。

  作价补偿

  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虽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实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实物的,可将共有财产归愿意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财产的价值,给未取得实物的共有人,以相当于其实有份额的经济补偿。

  通过上文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分家析产房产过户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应该对于分家析产房产过户手续和需要遵守的原则以及注意事项都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房产过户手续及相关注意事项

  核心内容:房产过户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注意些什么下面,房地产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


来源: 西青律师  Tags: 分家析产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手续及相关注意事项


潘星光——西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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